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1-03-1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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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秘〔2021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过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发现《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秘202036号)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情形,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文件内容调整如下

将第三项第三条“鼓励和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可提高接受联合体招标的比例,鼓励支持我市龙头、骨干、百强建筑业企业积极与央企、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EPCPPP项目建设。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与本市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投标。央企、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在招标过程中予以适当加分。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项目,其业绩予以认可。”调整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可提高接受联合体招标的比例,鼓励支持我市龙头、骨干、百强建筑业企业积极与央企、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EPCPPP项目建设。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项目,其业绩予以认可。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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