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字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1-10-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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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局部坍塌等其他不同程度类型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屡屡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事故苗头。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制定了用于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超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范围标准及安全监督管理等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安全管理》出台实施,将不断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理解并认识到加强对危大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坚决消除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市住建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初稿)》,并就该意见稿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在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后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明确危大工程的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对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的实施要求,强化基坑(高边坡)工程、模板支撑工程、起重机械安拆工程、地下暗挖工程和有限空间工程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实施细节。市住建局将建立危大工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五、主要内容

《安全管理》共五大项,分别明确了加强危大工程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专家论证实施步骤,细化规定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的工程;并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超危大工程”)工程的划分范围。

六、创新举措

进一步强调建设、勘察、设计、监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危大工程管理职责。同时,市住建局通过多次召开会议、组织约谈等方式分析以往建筑施工高坠人亡事故案例,通过本次《安全管理》制度,推广新开工的项目使用“花篮拉杆式悬挑脚手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花篮式悬挑脚手架的推广使用。自2021年10月1日开起新开工的项目,使用花篮式悬挑脚手架的,具体参照本《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加强危大工程施工关键环节(专家论证、验收、监测监控)管控,严肃处理不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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