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文字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1-10-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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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是维护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近年以来,为深入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方参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提升,不断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评审办法》的出台实施,将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市住建局着手研究相关政策,并结合南京、绍兴、合肥等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初稿)》,并将该意见稿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意见,根据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反馈意见完善了相关内容,形成了《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并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后形成《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一般及以上事故下降明显,预防亡人事故的发生,不断降低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性和伤害性,对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五、主要内容

《评审办法》共八大项,分别明确了参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申报参评条件和工程规模、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检评及评审流程,强调了在申报过程中各方应遵守的纪律和相关奖惩措施。

六、创新举措

为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获得“市示范工地”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直接取消其“市示范工地”荣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办法的实施将不断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对所属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保持高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评审”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标准规范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不断进步,提升在建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使其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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