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文字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1-09-3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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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市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强力助推了全市经济水平快速增长。于此同时也暴露出行业内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容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弊端。为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住建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六安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制定《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旨在用于对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企业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的安全生产工作约谈,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约谈工作的警示提醒作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扎实推动“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地生根;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能;有利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市住建局着手研究相关政策,借鉴了南京、绍兴、合肥等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草拟了《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初稿)》,并就该意见稿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意见,根据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反馈意见完善了相关内容,形成了《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并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后形成《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约谈各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现象的将直接约谈涉事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的督办督查和重点监控,督促事故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解剖分析较大事故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坚决遏制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五、主要内容

《约谈制度》共十四条,分别明确了约谈工作的目的依据、约谈工作的相关原则、实施约谈的情形和对象、约谈小组成员的组成等,并对约谈程序、约谈事项相关材料的准备、约谈过程中提出的相应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反馈、参会纪律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六、创新举措

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重视,《约谈制度》的实施更加细致地划分了安全生产责任,为达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通过加大约谈范围对象,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动经济建设平稳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和指导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大对责任目标的考核。在继续实行住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效力。加大对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企业的进行约谈、督办、督查、通报,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从而保证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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