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文字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9-10-14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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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施质量兴业战略和品牌战略,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管理,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

(二)制定意义

鼓励企业创优积极性,规范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创建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质工程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

(三)工作目标

推进优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

(四)主要内容

1、评审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2、申报条件:

(一)土建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仓储项目的主要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建筑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

4.8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公共建筑工程;

6.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古建筑复建工程;

7.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三)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住宅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按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及道路、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楼;

(五)社会影响较大,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3、申报材料清单:

(一)《“皋城杯”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有关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状况的文字材料;

(三)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四)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含参建单位的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含参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总监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关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复印件;

(七)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彩照10张左右或影像资料,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项目应酌情增加照片数量(每一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后被隐蔽的重要部位的施工过程应能得到反映);

(八)以上材料(二~七项)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一式二份。

4、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纸质资料一份,并在六安市在线监管平台提交电子版申报资料。

(二)市住建局质安站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申报,按照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给出评审意见。

(三)市住建局质安站组织专家对纸质资料申报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实地复审,给出复审意见。

(四)市住建局质安站汇总纸质资料初审及实体现场复审专家意见,上报“皋城杯”奖评委会评议,作出评议结果。

(五)拟获奖工程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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