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区新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起草背景
自2019年9月1日起,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移交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为落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职责,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专人负责。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做好辖区内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并落实查验工作。
二是明确细则。各区查验工作主要了解:1.是否按照规定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2.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并办理备案;3.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到位;4.查验物业服务用房交付使用情况;5.其他需要查验的内容。
三是加强指导,在查验工作中,市房管局加强业务指导,各区及时请示,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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