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建局 六安市发改委 六安市自然资源局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造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文字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1-07-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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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造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提出我国力争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建筑行业作为碳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之一,据测算,建筑能耗在能源消耗中占的比例为30%,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建筑的重要载体,打破了传统施工模式,将大量现场作业转移到工厂,在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均有显著作用,与绿色发展理念十分契合,是实现建筑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技术路径。

三、起草过程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结合我市当前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情况,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专题论证会要求,将文件名称修改为《关于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的通知》,并对文件内容进一步精简、压缩;并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关于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的通知》,并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到2021年末,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8%;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

五、主要内容

《通知》自2021年9月1日实施,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时间以立项批复时间为准,社会投资项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时间为准。

2021年9月1日起,重点推进区域内城镇新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或单体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预制水平构件,且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应用比例不小于70%。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底,鼓励推进区域的县区每年至少确定1-2个居住小区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建造;2023年起,按重点推进区域要求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

鼓励新建建筑项目在满足应用预制水平构件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用预制竖向构件,逐步提高单体建筑的装配率。

大跨、超高建筑及工业厂房原则上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鼓励重点抗震设防类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投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

六、创新举措

根据近几年来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情况及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等配套能力建设情况,合理划分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重点推进区域及鼓励推进区域,确保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有序推进。同时对因技术条件、建筑功能特殊等原因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项目作了补充说明,可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后,不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

七、保障措施

对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项目,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及规划条件中注明装配式建造相关要求;市场监督管理、住建部门将加强构配件生产企业管理,确保构配件质量,同时在项目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予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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