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六建办函〔2021〕136号
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管中心、裕安区房管服务中心,金寨县、舒城县、叶集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六发﹝2021﹞4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六政﹝2021﹞2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市住建局确定了8个方面30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主办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单位要对照相关任务,强化担当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标杆,奋勇争先进位,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做到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团结和带领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实际行动担当作为新时代,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局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持续加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学深悟透,坚毅笃行,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局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组织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一步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机关党委、局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带动系统党建,提升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坚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机关党委、局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持续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提高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大力开展住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突出抓好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素质能力提升,把广大住建干部培养成“行家里手”。优化建设工程职称管理和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住建系统争创“为民办事先锋岗”等活动,凝聚行业向上向善正能量。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局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聚焦“四看四促”,组织好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攻坚战、持久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增强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抓好房地产市场、征迁安置、建筑质量安全、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燃气安全等风险矛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局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政治担当,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牢“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聚焦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住建业务中多发性、易发性风险,经常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遵照省委、市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的安排部署,结合住建部门工作实际,坚决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推动问题早日见底清零。强化党组、纪检组同心同德、同向发力的思想认识,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衔接,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局人事教育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全面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八)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全面理解把握城市更新的内涵、目标和任务,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编制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目标、时序和实施单元,推进以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统筹推进旧改和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与危旧房改造提升、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等协调同步、有机衔接。确定一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及试点项目,加强试点引领,明确试点内容和要求,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
责任领导:倪世平、陈礼红、胡成仓、吴耘
责任单位:局住房保障科、局公用事业科、局房地产管理科、局城市建设科,市房屋征收安置处、市建设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九)推进“畅循环”行动,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疏通堵点,畅通主动脉,沟通微循环,提升城市路网密度。中心城区方面,2021年要全面启动窑岗嘴大桥改造、天堂寨路南延等内环线节点升级和重要道口立体化改造,开展城市外环线、长安路南延跨宁西铁路等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探索解决三角台、解放路新华书店、皖西路人民医院等拥堵路段行人过街难问题。启动15条支路建设,完成城区立体停车场一期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胡成仓
主办单位:局城市建设科,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抓好“强功能”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年改造市政污水管网43.83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8万吨以上、中水日生产能力5万吨。全面推进城市雨污水管网改造,完善“一厂一策”措施,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加快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步伐,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深做实城市给排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城市排水防涝专项体检,统筹实施源头减排工程4.6平方公里、排水管渠工程37公里、行泄调蓄工程5公里,着力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深做实城市给排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推进,努力实现“厂网河一体、给排水一体、建管运维一体”目标。优化城市绿道网络,加快城市绿道步道互联互通,全市计划新增城市绿道16公里。制定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立行业征信体系。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风险排查及隐患治理。不断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出台《六安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工作标准及服务规范(提升版)》,不断提高全市供水供气接入服务便利度。
牵头领导:胡成仓
主办单位:局公用事业科,各县区住建局,金寨县、舒城县、叶集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一)开展“补窟窿”行动,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遗留问题。切实发挥城区征迁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督查、调度、会商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征迁安置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征迁安置领域三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让征迁市民早日安家”,持续推进安置房建设、房源清理和“两补一化”工作,努力让1000户、4000人早日安家。开展征迁安置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攻坚终结行动,解决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遗留问题、热点问题、突出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牵头领导:陈礼红
主办单位:市房屋征收安置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二)加快推动社会投资城市强功能项目建设。跟踪抓好在谈项目,力促六地平安古城、文心聚合六安5G短视频文创园、佳龙动物园、六安华侨城文旅等项目落地开建。扎实开展功能性社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提高项目交流洽谈、协调调度的效率,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完成年度功能性社会投资项目落地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汪宏军
主办单位: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局城市建设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十三)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21个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房9811套,基本建成7819套。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落实“四个重点”“六个严禁”工作要求,严格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妥做好棚改专项债申报。将城市危房、简易平房、建造年限较长的非成套住房,优先纳入棚改计划,有序实施改造。积极引导社会和市场资本参与,多形式探索棚改融资方式和操作模式,推广“限房价、竞地价”的建设方式。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局住房保障科
责任单位:市房屋征收安置处,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四)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推动“互联网+住房保障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到2021年底前,实现住房保障业务申请、受理、审批和查询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动态管理上的深化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房产、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动态核查,确保保障资格监管更加精准。积极做好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局住房保障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五)全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标准等,建立“市级统筹、区县负责、街乡(镇)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完成1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95栋楼、31.4万平方米、3119户。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今年实现破题。
牵头领导:吴耘
主办单位:局房地产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六)抓好城镇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落实省、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对全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房屋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形成“一楼一档”,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12月底前,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清单”问题的整改销号;同时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七)抓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对农村房屋安全性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台、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的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2021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整治。
牵头领导:涂汉
主办单位:局村镇建设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八)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城市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调控政策,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组织编制房地产“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和“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发展近期计划和远期目标,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局房地产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住房发展中心,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九)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等巡查检查力度,规范净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稳步推进地下车库的销售登记工作,推动问题楼盘和烂尾项目问题处置。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局房地产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住房发展中心,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管中心、裕安区房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落实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制度,推动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局房地产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住房发展中心,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一)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六安市管理条例》宣贯,全面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认识,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物业管理活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用平台,建立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切实解决资金使用难问题,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倪世平
主办单位: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六、深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持续落实政策保障,引导和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夯实基础,拓展经营范围,提升竞争力。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系统功能,提升审批流程完整性。落实消防工程过程监督与消防审验闭环监管模式,做好消防审验工作。
牵头领导:周正稳
主办单位: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三)积极推广城乡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实施,推动建筑能效和品质提升。深入推进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出台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持续扩大装配式建筑规模,稳步消化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过剩产能。全市绿色建筑(竣工)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5%,装配式建筑(竣工)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8%。
牵头领导:胡成仓
主办单位:市建筑产业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四)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危房改造和房屋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治理和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强力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特别是按照“七查七不准”要求开展好防高坠专项整治,全面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五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下降。
牵头领导:周正稳
主办单位:局质量安全管理科(抗震办)
责任单位:局公用事业科、局村镇建设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县区住建局,金寨县、舒城县、叶集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七、着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二十五)差异化发展小城镇。重点支持有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支持等特色要素的小城镇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形成农民洗脚进城的首选地,建成区域中心城镇。支持和推动苏埠镇、独山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加强规范和引导。
牵头领导:涂汉
主办单位:局村镇建设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六)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协调推进舒城县焚烧发电厂,尽快进入实施阶段,域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积极推动霍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鼓励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牵头领导:涂汉
主办单位:局村镇建设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七)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争取中央财政对未享受补助资金传统村落的支持,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发展相适应的有效路径。
牵头领导:涂汉
主办单位:局村镇建设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八、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二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延伸扩面,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政务服务地图,为企业提供7ⅹ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落实资质资格压减事项,加快一体化网上平台应用,扩大电子证书和印章的应用。持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双公示”工作。
牵头领导:吴耘
主办单位: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责任单位:建筑市管理场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市建筑产业中心、市住房发展中心、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十九)大力推进依法治建。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和“谁管理谁负责”普法原则,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劳动用工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解读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和各级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加大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化解。
牵头领导:倪世平、周正稳
主办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信访室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十)做好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网络安全目标任务,保障关键信息设施安全运行。做好住建行业信用评价管理使用工作,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电子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强化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同时,做好双拥、综治、文明创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牵头领导:涂汉、吴耘
主办单位:局办公室、局创城办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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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