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建村函〔2020〕46号
各县区住建局:
2020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关键之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实现“三保障”之一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必须作为重中之重,现将有关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存量危房排查方面
(一)排查到位,不落一户。对四类重点对象、边缘户、一般农户的住房展开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有没有农房尚未进行鉴定或鉴定不准,有没有个别贫困户还住在危房,有没有新房建成旧房未拆除的现象等。
(二)乡镇主体,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是排查工作责任主体,分乡镇展开,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对账销号。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查,汇总上报。
(三)突出重点,明确时限。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为重点,排查工作在3月底要全面完成,县区主管部门须在4月上旬完成排查报告上报。
二、关于农村危改程序方面
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审批制度。三级公示按要求严格公示载体和公示时间,县级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在新闻媒体公开。
三、关于危房改造工程方面
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对于2019年摸排出来的1700多户存量危房和新摸排出来的危房,要根据对象类型,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全部纳入危改计划,并建立层层分解、环环相扣的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体系,把任务明确到乡镇和责任人。要强化面积管控、质量管理、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抓紧改造到位,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不住危房,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对于边缘户、一般农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群体,各地也要积极想办法、拿措施,引导和鼓励一般农户自行改造;对于无意愿改造的,要履行住房不安全因素告知义务和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对于有意愿改造,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县区政府可以给予适当帮扶。
四、关于农村危改相关问题处置方面
(一)排查问题要限期销号整改。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时限,上半年要清零见底。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县级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巡查,地基和关键部位的施工乡镇要派员旁站指导,开展建筑材料抽检,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
(三)明确县级竣工验收流程。危房改造完成后,县级住建部门要汇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共同组织验收,把好危改最后一道关。
(四)严格一户一宅。对于异地新建户,老宅必须在新宅完工后拆除。对未有常住人口的祖居老宅存在安全隐患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动员产权所有人主动拆除或帮助拆除,对于拆除暂时有困难的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警戒线,提示群众注意安全避让。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