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综合查一次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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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局牵头部门/科室) |
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总体比例 |
检查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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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度城镇燃气经营部门联合抽查(局公用事业科负责) |
市住建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市消防救援局(单位履行法定 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气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气库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及防雷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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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 |
≧5% |
6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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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发起(市抽市查或市委托县区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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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部门联合抽查(局房管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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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
市市场监管局 (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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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 |
≦5% |
5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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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发起(市抽市查或市委托县区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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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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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房地产估 价企业 |
≧2% |
5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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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发起(市抽市查或市委托县区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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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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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
市市场监管局(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房地产经 纪机构 |
≧2% |
5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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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发起(市抽市查或市委托县区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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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部门联合抽查(市质安处负责) |
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市国动办(人防设施质量检查) 市气象局(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安装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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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检查条件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相关参建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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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发起(市抽市查或市委托县区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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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6年度对宾馆、旅店的联合抽查(局质安科牵头) |
公安部门(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管理情况的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屋质量安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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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旅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 |
≦5% |
5月-11月 |
市级公安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疾病预防控制、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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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6年度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联合抽查(局质安科牵头) |
消防救援机构(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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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5%比例抽取,其他类型社会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抽查比例。 |
5月-11月 |
市级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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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6年度新型住宿服务部门联合抽查(局质安科牵头) |
商务部门(对新型住宿服务企业审核、登记、安全等进行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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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住宿服务企业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5月-10月 |
市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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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6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局公用事业科负责) |
生态环境部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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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
基数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县抽查比例均为100%。 |
5月-11月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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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6年度养老机构部门联合抽查(局质安科牵头) |
民政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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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养老机构(企业) |
全市100户企业性质养老机构,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5月-9月 |
市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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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6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抽查(市建管中心负责)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建、市政等住建监管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
抽查15家相关企业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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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教体、农业农村、卫健、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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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6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检查 (局质安科、市质安处、开发区分局各自负责) |
市住建局(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 验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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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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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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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6年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抽查 (局质安科、市质安处、开发区分局各自负责) |
市住建局(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 |
无 |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相关参建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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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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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6年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抽查 (市建筑产业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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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查) |
无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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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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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26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抽查 (市建筑产业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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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检查) |
无 |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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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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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26年度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情况检查(市建筑产业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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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情况检查) |
无 |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参建企业(含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等) |
2%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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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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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26年度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情况检查(市建筑产业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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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情况检查) |
无 |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参建企业(含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等) |
2%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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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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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26年度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抽查 (市建筑产业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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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 执行情况 |
无 |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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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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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26年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抽查 (市建管中心负责) |
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
无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建项目)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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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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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行为)抽查 (市建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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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1.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2.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3.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
无 |
建筑业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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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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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26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 (市建管中心(市造价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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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 |
无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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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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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26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抽查 (市建管中心负责) |
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
无 |
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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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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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26年度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抽查 (局公用事业科负责) |
市住建局(城市(县城)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
无 |
供水企业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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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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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02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抽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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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无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5%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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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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