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 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 1 |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 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业、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详见文件 | 按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计征,详见文件 | 住建、自然资源、财政部门 | 国务院国发〔1998〕34号;财政部财综函〔2002〕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53号、皖财综〔2019〕866号;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六建市函〔2021〕986号 | |||||
| 2 |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 部门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 |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文件下载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住房城乡建设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