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4-06-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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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支持政策”。为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在我市的住房需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56号),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间),面积以小于70㎡小户型为主,少量面积不超过90㎡户型,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主要面向城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截至目前,已筹集建设9657套,“十四五”计划完成率96.57%。同时,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也可申请市本级和各县区共32111套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缓解新就业的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当前,上级住房保障部门正在研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我市也在同步跟进,待政策印发实施后,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可通过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租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二、关于“多元筹集资金”。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发展配售型和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房屋建设质量合格。

三、关于“加强部门监管”。我市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有关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严格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符合标准。

四、关于“推进公租房建设”。按照省住建厅要求,自2016年后,我市已不再新建公租房。目前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32111套,动态配租率约为92%,对低保低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公租房租金水平远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租金标准,有效减少了租户的住房租金支出。

五、关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收入水平是市政府一以贯之的工作,目前市县(区)政府在就业、教育等各个领域加大投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也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降低保障房租金等方式减少居民住房支出,努力提升我市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

综上,随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使用,将有效缓解我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难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开展配售型和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摸底和项目建设规划,待政策允许,及时开展相关工作,让更多在我市工作的工薪收入和住房困难群体享受到住房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564-3925017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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