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六安市2024年全市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4-05-0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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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质函〔2024221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24〕22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

二、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为三个时间阶段,分别为企业、项目自查阶段,中心城区、县区检查阶段和市级抽查阶段,其中检查内容、检查用表详见通知文件。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425日前)

各在建工程责任单位和预拌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分别对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使用质量、生产质量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自查报告和相应检查表格分别报送属地住建部门。

(二)主管部门检查(2024510日前)

在企业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区住建局(含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市质安处、市建筑产业中心依据工作职责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级抽查(2024515日前)

市住建局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地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检查效果。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是压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平稳运行的有效手段。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做好配合工作。此次检查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制定方案,确保专项检查质量和效果。

(二)落实整改成效。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查实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所在地行政处罚实施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并按要求时限及时将整改回复资料和调查处理结果(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书面报告检查组。

(三)认真总结成果。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本次检查工作情况,将在建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检查情况于2024517日前分别报至市质安处和市建筑产业中心。检查工作情况包括本地区基本情况(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等)、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检查取得成效(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建立的工作机制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

市质安处,联系人:夏明晖,联系方式:3953878

市建筑产业中心,联系人:陈超,联系方式:3925902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_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pdf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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