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征安处,市住保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现将《六安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六安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专项督查工作计划安排一览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六安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房工程进度,现就全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2024年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基本建成、竣工、分配等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建设进度等,以及2022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竣工和租住情况。
(二)建设项目。重点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工、竣工、租住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建成、竣工、分配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
(三)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情况。重点是动态审查、准入、审核、公示、分配入住、租金收缴、回访登记等情况。
(四)城市危旧房位置和现场处置情况,整改计划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支持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是住房保障信息录入的完整度,以及运营和维护等情况。
(七)住房保障基础工作。重点是窗口建设、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统计报表等情况。
(八)专项工作。重点是上级部署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落实、数据报送等情况。
二、督查安排
2024年专项督查内容及方式,详见附表。
三、督查方法
(一)检查核对。包括: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项目资料(单体竣工验收报告,现场竣工标识牌等);各县区政府(管委)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具体实施情况;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审核、开工建设、竣工、居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执行和房屋租住情况相关资料;公租房租金收缴情况,公租房资格动态监管情况;城市危旧房项目现场处置情况,整改计划与落实情况等。
(二)实地察看。包括:查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检查项目档案,抽查项目重点部位施工及监理日志、项目现场信息公开、棚改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永久性标志牌、民生工程标识牌设立等情况等。
四、结果运用
本年度分四阶段督查,督查结果结合信息公开、信息报送、专项工作等情况,全年按40分带入年终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调度,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的协调机制,强化各环节的管理。
(三)实现纠偏补漏。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及时完善,改进工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