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媒体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4-02-2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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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解决老旧住宅小区“上下楼”问题,已成为居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的迫切希望。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六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指导意见》从基本原则、实施条件、实施程序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内容。
实施加装电梯,主要符合:

拟增设电梯的住宅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和计划

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已投入使用的地面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的住宅

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指导意见》中还明确规范了实施程序、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主体是业主、细化了资金管理等。有了《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将进展的更加顺利。
市住建局老旧办负责人 杜安存:我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从2021年开始试点的,截至目前,已经完成75部加装电梯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中心城区以外的地方群众想加装电梯,但是没有政策依据,还有部分县区也存在这种困惑。出台指导意见以后,让各县区的加装电梯这项工作开展有了依据,能够将加装电梯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层面,让更多群众尤其是一老一小,出行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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