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调度会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3-05-1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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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调度会精神,加强我市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调度,5月12日,我市召开全市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调度会,市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30余人参会,市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副组长、市住建局局长王聿炎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扬尘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通报1-4月市大气办交办的扬尘突出问题,各单位汇报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分析了当前扬尘防治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王聿炎就全市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他强调,一要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发放明白纸,提示提醒各方责任主体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要落实扬尘防治专项费用,确保经费足额投入,要强化建设单位牵头责任、监理单位监管责任和施工单位实施责任,防止责任缺位。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处置力度。各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要明确“首查提醒、再查警告、三查处罚”扬尘防治管理导向,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处罚。三要强化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定期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含水利、交通)扬尘防治、车辆带泥上路常态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建筑工地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及时共享涉及扬尘防治的违法违规线索等。四要实行差别化监管。根据项目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性开展差异化监管,重点加强对扬尘防治差、主体责任未落实的企业和项目的监管力度。五要加大智慧监管应用。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按照“防患于未然”理念,通过搭建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在扬尘发生前快速处置,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转变,提高扬尘防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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