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3-06-2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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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持续推进县区加快解决“悬空老人”出行难问题的建议》(第10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我市正式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在基础条件较好、居民意见比较集中的金安区徽商小区、裕安区春江公寓以及六安军分区住宅小区等3个小区先行试点21部,现21部电梯已全部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2022年,我市签订加装电梯协议42部(已全部开工,完工20部);2023年,我市新增签订加装电梯协议13部,已开工11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切实解决“悬空老人”问题,我市成立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和专营单位等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组在市住建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统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协商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管线专业经营单位明确专人,参与协调办理增设电梯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管线迁移等工作。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区级组织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的三级体系推进实施,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也已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牵头负责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试点工作情况,2022年3月,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六安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资金筹集、工作要求五个方面。要求三区主管部门从实施推进中总结经验,对申请程序、审核方式、部门职责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促进加装电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惠民服务。一是建立准入机制。严格资格筛选,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的8家电梯企业开展加装电梯工作,安排电梯企业和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让群众详细了解、择优选择。二是建立快速通道。我局督促县(区)主管部门对加装电梯全过程开通绿色通道,在联合审查、专营单位管线移位、设施改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取得、综合验收等环节予以优先办理。三是推行惠民措施。在已建成使用的电梯轿厢内部设置广告区域,以广告运营收入平衡电梯维保费、电费等支出。根据楼层高低,给出各楼层建议出资比例,以供居民参考。【如单元层为6层,地上1、2层不出资,6到3层建议分摊比例为4:3:2:1;地上l层不出资,6至2层建议分摊比例为5:4:3:2:1】通过入户、线上等多种渠道宣传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方便居民了解加装流程。

(四)拓宽筹资渠道。《六安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加装电梯予以财政奖补:“市、区财政对市中心城区(含金安、裕安、市开发区)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含管线迁移费用),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同时,我局积极对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商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有关事项。出台《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提取对象、条件、要件、金额等进行明确,减少群众出资压力,调动群众加装电梯积极性。

三、下步工作

(一)夯实主体责任。加装电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街道和社区是确保工作落地的主要力量。市老旧办将强化督导调度,压实属地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搭建交流平台进行正面引导,协调服务,做好意见统一工作。

(二)坚持思路创新。后期维修保养是否顺畅关系着加装电梯整体工作推进进度,我局办将积极探索加装电梯后期维修保养运行机制,引导物业参与以适当方式降低自筹资金比例、加强对维保资金使用支付的管理,保证加装电梯全周期管理维保有序。同时,将继续加强对电梯企业的监管,完善电梯企业准入程序,确保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督促县区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时,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主体和职责,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与加装电梯监督和检查的内容纳入监管机制中,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对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标准等定期开展评价。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房屋征收安置处

联系电话:0564-3925927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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