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A0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3-06-28 08:41
字号:

束方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住宅小区加装高空摄像头减少高空抛物安全隐患的建议》(第A08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提速,我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有效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这一问题,安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情。

一、加强源头管理

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安装及验收作出强制性要求。下步我局要求开发企业在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时将安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所需费用纳入商品房“一房一价”范围,建议发改部门严格审核报价并备案,力求不增加业主的购房成本。对于已建成小区及老旧小区在升级安防设备或改造提升智能化设备时建议城管部门引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逐步加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以此提升小区安防水平,便于发生高空抛物行为时取证和责任划分。

二、加强验收监管

将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的安装纳入小区安防设备的安装范围,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安防相关要求采购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做好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的安装调试工作,合理选择安装位置,避免监控盲区,确保能够真正监控到高空抛物的情况。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安装调试后建议由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统一验收,验收后纳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统一维护管理,在新建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时纳入查验范围。

三、加强安全防范

城管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物业服务监督告知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建筑物外墙、悬挂物、空调外机、广告牌、阳台堆物等高空坠物易发区域的巡查,防范高空坠物事故发生;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等约定及相关规定,加强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坠物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劝阻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证据采集工作,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控数据安全

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的推广及普及,可以有效减少高空抛物的发生,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水平。但是,也需要注意保护隐私和合法权益的平衡,避免过度监管和侵犯个人隐私。因此,建议将监控系统数据接入政府大数据平台,由大数据平台统一管理,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督设备运行情况及调取监控数据,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同时增加对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的宣传和培训,让小区业主了解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的作用和意义,增强安全意识。

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有效预防高空抛物的发生,提高城市的整体安全水平。我们相信,通过您的关注和呼吁,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将会更加先进和智能,为我们的城市安全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住房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64-3933737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