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A1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民进六安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家装行业的力度,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提案》(第A19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专题研究城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市政府2021年第12号会议纪要)。市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六安市城区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中属地政府作为监管主体责任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第一监管责任人的监管职责;物业管理单位作为装饰装修现场直接监督人,要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协议的行为应要求装修人纠正,发现装修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属地住建(房管)、自然资源规划、城市管理、公安等职能部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依法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和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遇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研究会商,不断提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水平。
(二)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装修装饰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在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依法领取施工许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我局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治理“亮剑”专项行动,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综合整治,着力降低工程质量及装修装饰投诉率,不断提升全市住宅工程品质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满意度。
二、依法规范投诉处理,扎实做好投诉受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投诉,借助公众举报投诉监督深挖家装市场违法线索,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利用合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19347件,已办结17705件,涉嫌家装领域投诉共23件,目前正在处理3件,商家赔偿、和解、撤诉7件,商家明确拒绝调解2件,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11件。2021年3月5日,市消保委联合市工商联装饰建材商会设立的“六安市家装建材家居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正式成立。服务站依托市工商联装饰建材商会设立,充分发挥行业商会领域专业优势,推动行业自律,努力构建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拓宽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强化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按照“矫正一类合同、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要求,围绕房地产、建筑装饰装修、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内的格式合同,查看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在家装领域,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装修公司使用的《定金合同》《装修合同》以及各类补充协议等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违约金比例显失公平以及“霸王条款”等违法内容。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推广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合同示范文本库中的示范文本,加大对家装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监管,持续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处理,助力全市家装领域规范有序发展。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依托新闻媒体、报刊、微信等转播渠道,对建筑装饰装修、电商平台等行业进行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在日常监管中,加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家装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感谢贵委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564-3925720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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