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县区市政公用、征补安置主管部门,金安区、裕安区房管(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学上海、抓改革、促合作”改革项目台账》的通知(六改委发〔2023〕2号)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六改委发〔2023〕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清单的通知》(六政﹝2023﹞2号)、《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承载性工程实施方案》(六办发﹝2023﹞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经济有关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住建厅工作部署,现将市住建局制定的《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对照相关任务,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过程管控,奋勇争先进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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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 |
牵头责任科室 (单位) |
协同责任科室 (单位) |
任务来源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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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钟庆华书记负责事项(共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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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忠诚尽责的政治担当,切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
局人教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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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准有效实施中心城市及县城能级提升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承载性工程。 |
局城建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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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聚焦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化能力和素质。 |
局人教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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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住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
局机关党委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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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全面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党建质量。 |
局机关党委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市委有关文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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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 |
局机关纪委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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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聿炎局长负责事项(共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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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优化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顶真碰硬、立说立行,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主要工作创新创优和动态速度位次攀升。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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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 |
局效能办 |
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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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城乡建设工作意见建议。 |
局办公室 |
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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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件件踏实做、事事有回应,全力纠治“虚躲冷粗假”等顽疾。 |
局效能办、市住建信息宣传中心 |
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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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
局办公室 |
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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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涂汉副局长负责事项(共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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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加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做好定点帮扶和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 |
局村镇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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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
局村镇科 |
各县区住建局,金安、裕安区房管中心、金寨县城管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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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升农村人居品质,统筹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
局村镇科 |
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城管局,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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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升村镇建设水平,分类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小城镇服务承载能力。 |
局村镇科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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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市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工作方案编制,分级落实好保护传承体系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名村申报和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强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推进集中连片保护。 |
局村镇科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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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作出的决策部署,全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
局创城办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2023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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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吴耘总工程师负责事项(共1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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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口联系省新材料产业链推进组,落实“双招双引”任务。 |
市建筑产业中心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新材料产业链推进组 |
六政﹝2022﹞2号 |
序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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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议:畅通城市循环,加快推进长安路南延等项目建设,尽快打通城市环线;全面谋划实施齐云东路、响洪甸路等“断头路”项目,系统解决道路“肠梗阻”问题。 |
局城建科 |
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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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力争建成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一期启动区 |
局城建科 |
市城建中心、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序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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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深做实“精重促”行动,定期对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化厂房、房地产开发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
局城建科 |
局住保科、局房管科、市质安处、开发区分局 |
六政﹝2023﹞2号 |
序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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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
局公用事业科 |
各县区供水供气主管部门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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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深做实“水管家”闭环运营和“水当家”全程监管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城市供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
局公用事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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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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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能力,统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全年计划实现1座污水厂投运、1座污水厂建成、1座污水厂基本建成;改造污水管网56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9.4公里。 |
局公用事业科 |
各县区供排水主管部门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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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体系 |
局公用事业科 |
各县区燃气、供排水、桥梁主管部门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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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全年共计完成74.84公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45.8公里供水老旧管网改造、74公里排水老旧管网改造。 |
局公用事业科 |
各县区燃气、供排水主管部门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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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局公用事业科 |
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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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升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水平,全年计划新增、改造绿地面积19万平方公里,新增街头绿地(游园)15个,新增城市绿道13.4公里。 |
局公用事业科 |
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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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创新工作方式,结合百罗丘等拆除还建重点项目,引导群众和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
局城建科 |
局住房保障科、市征安处、各县区住建局 |
六办发﹝2023﹞1号、六改委发〔2023〕2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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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积极申报开展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 |
市城建中心 |
局公共事业科、局属各单位 |
文件、改委发〔2023〕2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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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开展城市体检 |
市城建中心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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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招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功能性项目,重点谋划高品质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类项目,着力打造文化旅游集散地、医疗康养目的地等城市名片。 |
市城建中心 |
各县区住建局 |
六办发﹝2023﹞1号、六改委发〔2023〕2号、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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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韩燕辉副局长负责事项(共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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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80%以上。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推动建筑能效和品质提升,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应用屋顶光伏技术;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及标准实施监督,确保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 |
局建筑节能科、市建筑产业中心 |
各县区住建局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序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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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力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工作 |
局建筑节能科、市建筑产业中心 |
各县区住建局 |
六办发﹝2023﹞1号、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序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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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施工安全工作,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
局质安科 |
各县区住建局 |
六政﹝2023﹞2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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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
局质安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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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创新监管模式,深入推进红色、绿色、智慧、安心工地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引导作用。 |
局质安科 |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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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改速度,督促建立处置措施为"管理措施"隐患房屋的定期巡查检查制度。 |
局安委办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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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推深做实“业主开放日”活动 |
市质安处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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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持续推进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 |
市质安处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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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 |
市质安处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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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续开展质量标化评选、“皋城杯”评选、“黄山杯”初评认定 |
市质安处 |
各县区住建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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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宗琳副局长负责事项(共1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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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着力优化本部门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事业为上、知事识人、因事择人、知人善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落到实处,用鲜明用人导向保证干事创业导向。认真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
局人教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市委有关文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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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本部门干部专业素质能力,落实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淬火行动”,坚持以出活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
局人教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市委有关文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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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用好用足职务职级并行政策,认真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关心关爱干部的具体举措,充分调动本部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
局人教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市委有关文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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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产业工人技能等级评价和建筑工匠选树 |
局机关工会 |
局建筑市场科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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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合市“难安置”办持续开展“难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完成国有土地上4个项目、1180 户、1216套、10.04万平方米的专项整治任务,争取此项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
市征安处 |
各县区征补安置主管 部门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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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做好征迁安置项目资金审核保障。做好纳入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计划的安置房建设及征迁领域11.9186亿元资金支付前资料审核、报送工作,并协调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
市征安处 |
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征补安置主管部门 |
六政秘﹝2023﹞3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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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3个,完成51个小区、6494户居民、460栋楼、84.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计划投资额25927万元(其中:谋划实施主城区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 11个小区、1803户居民、66栋楼、21.91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完成投资6271万元)。 |
局老旧办 |
各县区住建局,金安、裕安区房管中心、金寨县城管局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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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定《六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
局老旧办 |
各县区住建局、裕安区房管中心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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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快推进主城区公租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公租房运营管理“管办分开,租补分离”。 |
局住保科 |
市住房保障中心,金安、裕安区房管中心 |
六政﹝2023﹞2号、六改委发〔2023〕3号、 |
2023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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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3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598套 |
局住保科 |
各县区住建局,金安、裕安区房管中心 |
六办发﹝2023﹞1号、六改委发〔2023〕3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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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施13个棚户区改造,新建棚改安置房4657套,基本建成15551套。 |
局住保科 |
市征安处,各县区住建局,金安、裕安区房管中心 |
六改委发〔2023〕3号、文件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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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倪世平二级调研员负责事项(共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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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落实新市民住房计划,鼓励返乡就业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局房管科 |
市住房发展中心 |
六政﹝2023﹞2号、六改委发〔2023〕3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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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推动城区问题楼盘加快处置,稳步推进“保交楼”各项工作。 |
局房管科 |
市质安处、市住房发展中心、局建筑市场科、局公用科、局质安科 |
六政﹝2023﹞2号、六改委发〔2023〕3号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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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制化常态化开展“重畅决”专项行动,持续推动重点领域诉求解决、矛盾处置和问题化解,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合理诉求解决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
局信访室 |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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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周正稳二级调研员负责事项(共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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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县域建筑业特色化发展,深度融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
局建筑市场科 |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
六政办秘﹝2023﹞13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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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 |
局建筑市场科 |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
六政办秘﹝2023﹞13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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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源头管控,开展欠款欠薪专项治理行动,严格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管理。 |
局建筑市场科 |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
六政办秘﹝2023﹞13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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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持续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提升行动,持续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
局建筑市场科 |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产业中心、市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市质安科、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
六政办秘﹝2023﹞13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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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制定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 |
局建筑市场科 |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
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2023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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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数据共享、审管联动。 |
局行政审批科 |
各县区住建局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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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开展“八五”普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建。 |
局政策法规科 |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省住建厅工作报告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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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罗福骧主任负责事项(共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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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政务公开,确保行政决策和政务服务阳光运行。 |
市住建信息宣传中心 |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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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做好应急值守、档案、双拥、综治等各项工作。 |
局办公室 |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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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等系列行动,常态化收办企业诉求。 |
局办公室 |
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六政﹝2023﹞2号 |
持续推进 |
|||||||||||
注:共66项
监督方式:电话监督 0564-3925011 邮寄地址:建设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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