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认真做好2021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购房券安置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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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配合2021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霍山县住建局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该县实际,以“六个务必”为抓手,认真做好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购房券安置工作。

一是要求购房券房源务必做到应进则进。城区所有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未销售的商品住宅房均作为购房券安置房源;二是要求房源价格务必做到公开透明。申请进入购房券交易平台的房源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实行“一房一价”;三是要求对购房券用户务必做到一视同仁。持购房券的购房户与其它购房户一样,享受各企业的购房优惠;四是要求购房余款务必做到应退尽退。购房户购房后如购房券有10%以内的余额,开发企业须按规定及时结清;五是要求购房券安置现场务必做到规范有序。各开发企业须按规定设立销售处、制作楼盘展板和宣传材料等事项;六是要求监督管理工作务必做到措施有力。各开发企业在购房券安置中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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