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创建文明小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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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迅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依法履行行业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指导物业小区开展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
    一是立即贯彻、强化指导。坚决贯彻《条例》精神,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对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和物业企业参加市住建局主办的《条例》学习培训会;召集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代表学习贯彻《条例》,并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二是迅速行动,注重实效。及时编印《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政策宣传明白纸1000余份,发放《条例》单行本500余册,分别送达物业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讲解宣传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的住宅小区内充分利用公共宣传栏、楼道宣传板、电子宣传屏等传统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条例》主要精神、重要条款,力求家喻户晓、业主皆知;
    三是示范带动,奖惩并举。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8月份,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普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搭建宣传台、发动宣传员、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实现上街道、进社区、进家门。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即属地街道在辖区内选取1个社区和社区内1-2个示范小区,通过示范引领,让属地其他社区参照学习;对宣传贯彻过程中消极懈怠、宣传不力、不按规定公示相关服务事项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督导整改,并建议属地街道针对此项工作纳入“双创”月度考核和季度排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下一步将如实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四是党建引领,深入一线。金安区房产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干部职工一线宣传。通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亮身份、做贡献”志愿服务活动,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利用文明城市创建、“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共建等载体,联合共建社区,深入创建阵地。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上街入社到户,开展《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大宣贯、文明城市创建大走访活动,引导业主规范自身行为、助力文明创建,树立良好新形象、展现城市新风尚。
    截至目前,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和党员志愿者创城活动12次,联合属地街道开展《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7次,印发各类宣传单页近2000份,省、市条例单行本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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