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抓实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开创征迁安置工作新局面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2-30 15:40
字号:

       为切实解决“征迁在前、安置在后,重拆迁轻安置”问题,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探索出一条具有舒城特色的征迁安置新模式,既抓实问题整改,又补齐短板弱项,开创了拆的好、安置好、社会评价好的工作局面,实现了民生改善、环境提升、经济发展的多赢效益。
       一是拓宽渠道,合理安排安置房源筹建计划。改变当前单一供给方式为多种供给方式并存的建设模式,构建开发商代建为主、政府自建为辅、货币化补偿为补充的多元化安置房建设模式。在政府安置房建设上,推行安置房标准化、模块化设计模式,建立“一张蓝图,多点建设”的安置小区建设运营模式。根据我县安置房建设户型特点,由县安置房建设部门联合县征收部门、属地政府研究制定具有我县特色的安置房户型和若干组合模块,提高安置房设计效率,缩短安置房建设周期。研究制定开发商代建安置房管理办法,在土地招拍挂时出让条件中明确代建安置房比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一定数量的安置房优先作为政府安置房,保障征迁安置房源充足。
       二是民生为本,加快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进度。目前,全县所有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县城区已建成安置房15578套、建筑面积177.8万㎡,在建安置房项目14个、6552套、建筑面积约93.8万㎡,完成安置房分配13475套、建筑面积156.3万㎡。省委巡视反馈的房源缺口100万平方米问题已全部落实,解决了2014年以来征收项目4081户的回迁安置问题,实现了安置率63.98%。同时,规划先行,充分考虑征收安置需求和安置房建设规划的衔接,制定了安置房建设计划,提前落实安置房规划设计115.24万平方米,在保障被征迁群众及时回迁的同时,逐步实现由原来的“人等房”变为“房等人”。
       三是机制为要,构建征迁安置同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由县征收部门统筹抓总,征迁、土地、资金、建设、安置一盘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全县安置房征地、拆迁、资金、建设的有效联动,确保征迁计划、资金供给计划与安置房建设计划同步开展。在征地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同步确定被征迁地块安置小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户型需求,同步完成安置房的土地报批、选址、规划、设计工作,明确安置房数量、房型、面积及建设周期。在征迁实施阶段,实行同步选房,安置房建设部门同步办理立项、勘探、施工图设计、审图、规划许可、预算编制、预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征迁结束后,县征收、国土、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及时对接,促进安置房项目早施工、早建设、早竣工、早分配,逐步实现征收、补偿、安置“三同步”的目标。
       四是政策为基,满足被征迁群众的多元化安置需求。继续实行购房券安置、货币补偿、安置房安置并行的多样化补偿安置政策,由被征迁群众自主选择。在全市率先推行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住宅房屋和商业房屋同步纳入购房券房源,实行以征收地块就地或就近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参考的完全市场化评估,有效增加购房券使用范围,实现房屋征收同房地产市场相互促进、有序发展。出台原集体土地性质安置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通过补缴出让金、收益金等形式,打通不同土地性质、不同规划用途房屋产权调换等价值置换的通道,既满足了征迁群众多样化、及时性的安置需求,又增强了征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舒适感和幸福感。
       五是应用创新,推广征收安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征收信息大数据管理模式,以实时查询、数据分析、信息比对为主要功能的数字化、信息化运行模式,实现从征迁群众的信息采集、确权登记、合同签订到安置房分配的全程网络化管理,实现安置档案数字化、信息共享一体化。今年以来,信息化管理系统成功运用到南溪河北岸安置房分配、开发区集体土地安置房分配现场,为提高安置房分配效率和准确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缩短了安置房回迁入住结算时间。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