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统计信息网上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8-2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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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市函〔2020〕575号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网上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0〕458号)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安徽省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式运行,现就做好我市建筑业统计信息网上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方式
    各建筑业企业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dohurd.ah.gov.cn/),点击“服务”→“协同办公”→“安徽省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使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进入企业端页面,登录后先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联系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再进入填报系统按要求填报企业统计信息。具体填报流程可查看系统中“统计信息系统讲解”视频。
    各县区住建局及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通过本单位系统账号权限,登录系统管理端,在系统中“企业维护”模块,对企业注册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本辖区企业,对注册地非本辖区的企业应及时予以更正。同时要与当地统计部门对接,确定辖区内样本企业名单予以标记,并根据实际情况,筛选出经营正常且能定期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的应统企业予以标记,应统企业将被系统列为自动汇总对象。企业信息维护完成后,即可进入系统对应的填报模块,对企业的月报、年报数据进行审核,如发现企业数据有误或明显异常的,应及时予以退回,并通知企业核实、修正后重新填报。
    二、定期报送数据
    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自2020年8月起,均应按要求在系统中按时报送建筑业统计信息(月报、年报),原书面报送方式不再使用。
    (一)月度报表  企业应于每月5日前在系统中填报上月份建筑业统计月度报表,各县区住建局及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于每月8日前完成月报数据审核。
    (二)年度报表  企业应于每年2月15日前在系统中填报上年度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各县区住建局及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年报数据审核。
    (三)一级企业月度快报
    一级建筑业企业除在系统中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外,同时还需继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7〕30号)要求,于每月20日前完成住建部2020年度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报送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在系统中及时、如实、全面填报各项统计数据,统计人员要加强数据审核和把关,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于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予信用扣分。
各县区住建局及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要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网上填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系统应用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建筑业按时完成系统统计数据报送,做到应统尽统,同时要加强数据审查和分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各单位在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王玉,联系电话:3953680。

    附件:附件: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安徽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网上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0〕458号).pdf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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