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严明疫情防控“四要四不”纪律要求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共六安市纪委六安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0-02-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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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各综合监督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积极作为,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近期,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发出《致全体同志的一封信》,向舍小家为大家、昼夜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最亲切的慰问和最崇高的敬意,并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要四不”纪律要求。
         “四要”:要服从大局,严格按照单位具体安排及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讨价还价、消极应付、脱岗空岗;党员干部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时刻做好听从组织召唤的准备,时刻准备到岗履职、奔赴一线服务。要恪尽职守,领导干部要以近期曝光的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而被问责的反面典型为镜鉴,靠前指挥、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做到职责清、底数明、措施实;防控一线人员要严格按照单位要求落实防控具体措施,确保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在岗在位在状态,妥善应对、及时报告突发紧急情况。要严格内控,各单位要按照我市《关于有序做好市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单位内部防护。要全面配合,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全面配合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安排部署,理解、支持并带头配合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社区、小区及公共场所的防控要求,不搞“特殊化”。
         “四不”:不聚会聚餐,自觉履行疫情风险防控个人责任、家庭责任。不信谣传谣,高度警惕利用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不擅自发布或转发渠道不明、未经核实的各类虚假消息。不隐瞒外出史、接触史,积极配合单位开展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及出行情况报告,配合做好市外来人健康状况登记。不违规违纪。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在分配使用防疫物资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严禁借疫情防控之际损公肥私或乱摊派、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禁组织、参与或变相参与制假售假、投机倒把、哄抬物价等行为。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切实担负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当前防控疫情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主动作为,自觉融入奋力迎战,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有关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将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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