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长安城二期A10#—A13#、A15#、A17#、A18#楼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已满两年期限,现申请返还。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七天(10月14日-10月20日);投诉电话:0564-3925760。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