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0030)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十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1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0年第三十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聂传应 |
六安碧桂园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碧桂园珑悦12幢3101室 |
201910170030 |
无法按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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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苗 |
六安碧桂园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碧桂园天玺49幢1902室 |
201610310043 |
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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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凌丽 |
合肥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
水岸华庭31幢1304室 |
201707240114 |
延期交房,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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