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在建中小学、幼儿园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9-28 16:07
字号:

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要求,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结构主体安全,满足主要使用功能。根据处年度工作安排,结合“质量月”活动,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在建中小学、幼儿园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质量监督抽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7日至9月27日

二、检查范围

中心城区在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及有效运行情况;

(二)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落实执行情况;

(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承重结构模板支撑系统、基础施工、室内粉刷、外墙外保温、装配式结构连接节点、钢筋连接、消防系统安装质量控制,钢筋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情况;

(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点抽查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受限空间作业、防高坠措施、夏季高温期间防暑降温措施等落实情况。

(八)开展第三方质量抽查检测活动,重点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构件进行监督检测和对现场原材料进行抽测。

四、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检查方式。

五、检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梅山路以西的项目

组  长:李克福

成  员:孙  猛,质量专家1名,安全专家1名,起重设备专家1名,消防专家1名,第三方检测机构1家。

联络员:徐  涛(电话:18956498039)

第二组负责梅山路以东的项目

组  长:黄爱民

成  员:高  俊,质量专家1名,安全专家1名,起重设备专家1名,消防专家1名,第三方检测机构1家。

联络员:李伟(电话:18956498982)

六、有关要求

(一)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对于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先停工,后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监督科室,经复查合格后形成正式文件报市质安处监督三科汇总。(电话:0564-3925765,邮箱:46094536@qq.com)

(二)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本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违法违规、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和单位,采取信用惩戒,及时处理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20年8月24日          

 

抄送:市住建局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