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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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质函〔2020〕563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处、市征安处、开发区分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各有关企业:

当前,我市处于高温酷暑时期,又正值建筑工程施工高峰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极易出现疲劳、中暑,加之雷雨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频繁,极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应对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督促各建设、施工(拆迁)、监理企业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要结合建筑施工正在开展的“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暑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各单位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务必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二)改善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加强地下空间和深基坑作业的管理,并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全天候供应矿泉水、凉茶等清凉饮料;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要通过电子屏、宣传小喇叭、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形式,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要服从指挥、按规操作,不得盲目蛮干。

(四)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把食物采购关和贮藏关,保证饮食卫生安全,不提供生冷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工地食堂要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相关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各类生活垃圾要按相关要求按时清理出场。加强对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随着气温的不断攀升,施工现场火灾发生概率也随之增大,各企业必须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企业防火能力,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在进行油漆、防水作业和进入下水道、窨井、化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时,必须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严防火灾、中毒事故发生。

(六)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力度,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天气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挥。加强对工地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管理,落实好“七个百分之百”要求,管好自己的工地、自己的门,工地周围干净整洁,围挡和公益广告符合创城要求,不得在工地内长期堆存建筑、生活垃圾,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高温施工特点,立即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脚手架、高支模、开挖深基坑安全防护、农民工生活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临时交通便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志和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设备和部位等关键环节进行不间断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着重督查高温天气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

四、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根据高温建筑施工特点,明确相应的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附件:《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市安办〔2020〕42号)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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