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军克记不良记录的通报
我委质安站在2018年7月11日对你单位施工的六安市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巡查中,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责,且存在考勤作假现象。
依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职责的通知》、《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90号)中相关要求,给予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军克各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为六个月。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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