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9年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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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2019年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作,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印发《六安市2019年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0日 

 

 

六安市2019年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19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六政〔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全市纳入省级民生工程计划整治改造老旧小区6个,房屋总建筑面积12.57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304户,计划投资1929.5万元。

二、实施内容

主要按照基本型改造内容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疏通、改建地下管网;修整、翻建小区道路、改造复建停车设施;更新环卫设施,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规范文化宣传设施;改造提升部分外观,整修楼道扶手、栏杆等;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提升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增设电子防护系统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疏通消防通道等。

三、资金安排

发挥省级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县区财政负责配套本地项目整治改造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资金使用制度。

四、申请审批程序

年初各县区按照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确定当年整治改造计划,经县区政府确认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确认后上报省民生工程责任部门并细化下达2019年度计划,作为年度实施、考核的依据,据此预下达省级奖补资金,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省级奖补资金进行清算。

五、建设标准

以《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积极推动提升型改造,完善小区功能,提高品质。基本型和提升型整治改造均要符合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六、项目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一)细化前期。各县区根据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整治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建设改造项目管理程序实施,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所在县、区发改委按规定程序审批;充分调查摸底,要深入现场,将问题摸清摸全;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本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设计方案尽量合理、全面、有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

(二)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设计、监理、施工各方主体责任,积极吸收街道、社区、居民参与,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三)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遵循“五不验收”原则,即小区不整治不验收,工程不竣工不验收,质量不合格不验收,存在安全问题不验收,长效机制不落实不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广大业主的积极性,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四)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县区项目牵头责任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整治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跟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五)同步推动。继续推进小区雨污排水管网分流、弱电线路整治、自来水管网升级等同步改造。

(六)明确时限。今年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前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年底前完成省级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

七、建后管养

加强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向老旧小区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服务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自治管理。规范加装电梯维护保养使用管理。

八、政策宣传

各县区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要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营造改造群众支持、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

九、保障措施

各县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责任。各县区项目牵头责任部门具体抓落实,要规范建设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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