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徽特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8-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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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市函〔2020〕571号


各县区住建局:
    近期,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查,安徽特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申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技术负责人业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三条等规定,决定对安徽特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六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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