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筑产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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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产材函〔2020〕21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新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0〕2号)和《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六建法函〔2020〕1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迎查准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双随机”检查,规范新墙材企业内部管理,强化新墙材企业质量管控、提高新型墙体材料,打击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进一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新墙材企业工艺装备、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等是否按照《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等要求落实到位,并现场进行产品抽样送检;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是否违规使用袋装水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证书》的新墙材企业,全市范围内预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1.检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30日。
    2.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新墙材企业抽查比例为30%,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抽查比例为10%。随机抽取被核查企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
    3.检查须知:企业不接受检查,致使检查无法完成的,按检查不合格处理。现场产品质量抽检检测费用统一由市建筑产业中心承担,抽检不合格企业的复检费用由企业自己承担。
    4.结果处理: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公示。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暂扣其《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证书》,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为1个月,整改期间产品不得进入市场。经整改合格后,恢复《确认证书》使用,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撤回其《确认证书》。企业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的,依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工作,提前部署,精心准备,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提前准备好各项检查材料。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整改到位。


 附件:2020年度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双随机”检查名单




    六安市建筑产业中心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度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双随机”检查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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