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成立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
六造价﹝2021﹞1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创新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优势,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相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企业及大专院校等专业人员,及我市行政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专家职责
㈠、参与研究和制定我市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
㈡、参与工程项目的计价控制,重点为本市国有投资项目计价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㈢、参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行业监督检查;
㈣、参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咨询、调解;
㈤、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
三、申报条件
㈠、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热爱建设工程造价和社会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㈡、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八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十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十五年以上,且有较高造价执业水平的。
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后超过五年的。
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申报专家应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反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受过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其他不适宜的。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方式,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㈠、《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㈡、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㈢、主要业绩或获奖证明材料;
㈣、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材料中相关证件、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交付审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资料打包压缩,压缩包统一名称:单位+姓名+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建设大厦15楼1501室),联系人:郭德新,联系电话:0564-3925732,邮箱:1132872173@qq.com。
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