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六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所公示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对异议投诉已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记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公示期内查实的,不予以资质许可;公示期后已予以资质许可的,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撤回资质或撤销资质处理,撤销资质的一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
联系电话:0564-3925019
通讯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市住建局。
邮政编码:237000
附件:2021年第二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21年2月24日
2021年第二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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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资质等级 |
现资质等级 |
1 |
六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 |
三级 |
2 |
安徽佳德置业有限公司 |
四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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