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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情况仍旧没有改善
留言时间:2021-03-30 21:43:0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139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2021年1月18日信件投诉至今已两月有余,长安城小区的地下车位情况仍旧没有改善。贵单位仅以询问项目企业作为答复处理依据,作为业主、作为群众,认为此举有失偏颇。调查从来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网上随便了解,实地走访,向广大业主了解,明察暗访,进入车位售卖办公室翻看材料,才能了解到现场的真实情况。切勿被项目开发企业一面之词蒙蔽!(另本人手机中也存有之前与车位售卖人员通话录音,里面明确提到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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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03-31 15:26:10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目前长安城小区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人防车位均可进行租赁。 针对人防区域车位,开发企业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租赁时间最长为3年。2、对于开发企业自持的地下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租赁的最长时间为20年,租赁时长由双方根据相关租赁协议确定。3、地面车位租赁政策,由物业具体制定并在小区内公示收费标准。 我们要求开发企业协调小区物业企业,做好小区内车位的管理工作,合理划分车位区域,加强对小区停车的管理。 同时,《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开发企业在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地下车位进行销售。我们已要求开发企业,完善地下车位的销售和备案工作,便于广大业主办理地下车位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