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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阳光欧洲城玫瑰苑23号楼逾期办证
留言时间:2021-03-23 11:26: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81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你好,我是阳光欧洲城玫瑰苑23号楼的业主,我们房子是在2019年6月份交房的,根据购房合同条款约定,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开发商应该办好房产证,但至今有的证还没办下来。我们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履行违约责任,但沟通后,开发商拒不履行,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予出面处理解决此事,为民做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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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03-24 09:55:3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市住房发展中心已经要求开发企业根据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房屋登记条款约定履约,协商解决相关问题。鉴于该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如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