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在城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开展基本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时间:[ 2018-07-20 09:50 ] 至 [ 2018-08-20 18:00 ] 状态:已结束

为扎实做好城区“两治三改”,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社区,现将《关于在城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开展基本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反馈意见于2018年8月20日前反馈至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修改意见的,请提供修改依据并说明理由。

联系人: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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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关于在城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开展基本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两治三改”,巩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社区。现就加强城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无物管小区)开展基本物业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自2018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政府引导,街乡实施,业主参与,财政奖补”方式,实现城区无物管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确保日常清扫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维修维护有人负责等基本物业服务。引导无物管小区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模式过渡,并逐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工作联动机制。

(二)实施范围

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金安区中市、东市、望城、三里桥、清水河街道,裕安区鼓楼、西市、小华山街道、平桥乡以及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没有实施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政府安置小区须已办理完成移交属地管理有关手续。

二、主要任务

无物管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要基本符合以下要求:

(一)清扫保洁。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现象;

(二)秩序维护。要求在危及人身安全处设置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加强巡防;车辆停放基本有序,小区出入口、楼道内,无杂物影响消防通道现象;

(三)绿化养护。绿化修剪及时,无大面积枯死;绿化带无杂物、垃圾;对业主在绿化带乱种植、占用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四)维修维护。雨、污排水管道无堵塞、外溢现象;公共照明完好,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无物管小区开展基本物业服务推进工作的协调领导,市住建、财政、城管、公安、价格、民政、环保、城乡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共同配合做好无物管小区管理工作。金安、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作为无物管小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委托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切实有效管理方式,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无物管小区逐步推行基本物业服务。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每年初申报符合条件的无物管小区名单和资金分配计划。

(二)落实奖补资金。自2018年起,市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按照每年350万元标准对金安区、裕安区和开发区(金安、裕安区分别150万元,开发区50万元)连续三年予以奖补。区级和开发区财政应不低于1:1比例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为街乡做好无物管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

(三)引导业主参与。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居民在无物管小区开展基本物业服务的参与作用。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明确无物管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居民要交纳相应物业服务费。要通过3年时间,在无物管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的同时,辖区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积极依法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逐步实现业主自治,自我管理。

(四)加强考核督查。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依据本意见,加强对街乡工作推进情况的日常调度督查,分别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考核办法和奖补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调度,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与市级奖补资金挂钩。对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市政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